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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十一期】“敦煌女儿”——樊锦诗

日期:2021-07-12 浏览:6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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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锦诗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浙江杭州人,1938年7月出生于北平。曾任敦煌研究院院长,现任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、研究馆员,兰州大学兼职教授、敦煌学专业博士生导师。长江文明考古研究院院长。 自1963年自北京大学毕业后已在敦煌研究所坚持工作40余年,被誉为“敦煌女儿”。主要致力石窟考古、石窟科学保护和管理。2018年12月18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樊锦诗同志改革先锋称号,颁授改革先锋奖章,并获评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。

 

“如果还有下一生,依然还是原来那句话,我为敦煌奉献一辈子是值得的,无怨无悔。”

1962年,樊锦诗和另外3名同学一起,来到敦煌实习。那是她第一眼见到敦煌,黄昏下的莫高窟古朴庄严,远方铁马风铃铮鸣,好似敦煌千年的耳语。樊锦诗被它跨越千年的美震撼了。

她和同学们跑进石窟,看到大大小小的佛像雕塑和“天衣飞扬,满壁风动”的壁画,满心满脑只有:“哎呀,太好了,太美了!”

然而,与洞内的神仙世界、艺术宫殿形成鲜明反差的是,洞外的生活艰苦异常。

莫高窟位于甘肃省最西端,气候干燥,黄沙漫天,与世隔绝,渺无人烟。虽然说对大西北艰苦的环境有一定的心理准备,但水土不服的无奈、上蹿下跳的老鼠后来想起仍叫人心有余悸。到处都是土,连水都是苦的,实习期没满樊锦诗就生病提前返校了,也没想着再回去。

“此生命定,我就是个莫高窟的守护人。”樊锦诗是这样说的,也是这样做的。

随着莫高窟的知名度越来越高,不少人打起莫高窟的主意,想把莫高窟变成“摇钱树”。樊锦诗非常愤怒:“不是什么都可以拿来做交易的。”

为了给莫高窟撑起一柄保护的大伞,樊锦诗拿起了法律武器。

在她的推动下,2003年,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实施《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》。此后,《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(2006—2025年)》也得以颁布实施。樊锦诗曾在采访中语气坚定地说,不能让人随便动莫高窟。

有人觉得她傻,有钱不赚,然而对于樊锦诗而言,她只想要守护敦煌,保护文物,把莫高窟完完整整地传下去。

如今,在樊锦诗的推动下,敦煌研究院形成了一整套先进的数字影像拍摄、色彩矫正、数字图片拼图和储存等敦煌壁画数字化保存技术,制定了文物数字化保护标准体系。目前已完成了敦煌石窟211个洞窟的数据采集;130多个洞窟的图像处理、三维扫描和虚拟漫游节目制作;43身彩塑和2处大遗址三维重建;先后上线中英文版本的“数字敦煌资源库”,实现了敦煌石窟30个洞窟整窟高清图像的全球共享。

2011年,第一卷《莫高窟第266—275窟考古报告》出版发行。两分册8开780页的报告,运用文字、测量、摄影等手段,逐窟记录了洞窟位置、结构、保存状况等,是洞窟最翔实的档案资料。

“考古报告是每个考古人最基本的工作。好看不好看,都得原原本本记下来。搞研究不是开会,必须静下心来做,板凳不怕十年冷。”樊锦诗说,“到了我这个年龄,就会感觉到,人生其实很短。国家培养你,你就要为社会做点事情。大家伙都努力做点事情,社会才会进步,自己也算没白来世上一趟。”

有人说,在敦煌呆久了,樊锦诗变土了,变糙了,吴侬软语也被西北风吹硬了。实际上,樊锦诗把内心的柔软给了心爱的事业。她说:“如果还有下一生,依然还是原来那句话,我为敦煌奉献一辈子是值得的,无怨无悔。”

    (资料来源:科研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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